河南传统法治人物:杜延年

生成海报分享 年代:秦汉时期 地市:南阳 浏览:
所属年代:秦汉时期
籍贯/祖籍:南阳郡杜衍县(今河南南阳市宛城区)人
身份标签:西汉时期大臣,御史大夫杜周的儿子,“麒麟阁十一功臣”之一。
生平简介

杜延年(?-前 52),字幼公,杜周第三子,受家学熏陶,通晓法律。他初任军队中分管刑狱的属官,《汉书·杜延年传》指出:“昭帝初立,大将军霍光秉政,以延年三公子,吏材有余,补军司空”。之后,又以军功迁任谏大夫,累功被封为建平候。汉宣帝时期霍光的儿子霍禹谋反,杜延年受牵连罢官,后又被召回做北地太守,继而出任御史大夫,死后被追赠敬候。其事迹见于《汉书·杜延年传》《汉书·丙吉传》《后汉书·郭躬传》等书。

杜周的三个儿子,长子杜延寿、次子杜延考都是大兴严法的酷吏,也都官至太守,只有小儿子杜延年德行宽厚安和,崇尚法尚宽大,成为西汉后期一位著名的法律家。杜延年一生中曾参与审理多起大狱(如燕王刘日谋反案等)。在执法过程中,他一反其父杜周严厉苛刻的做法,采取了宽厚平缓的立场。《汉书·杜周传》记载:“(霍)光持刑罚严,(杜)延年辅之以宽”,还赞扬杜延年“论议持平,合和朝廷”。汉宣帝也非常信任为人安和的杜延年在他任期内,汉宣帝能够励精图治、减轻百姓负担,显然与杜延年的辅佐有一定关系。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杜延年出身法律世家,自小明习律令,并曾著书立说,传授弟子。他所传“小杜律”和其父杜周的“大杜律”均传世,史称东汉传习大杜律的有冯绲、苑镇,传习小杜律的有著名律学家郭弘、郭躬父子。南阳杜氏律学在中国古代法律形成家学的过程具有划时代的影响。

历史评价:班固《汉书》:“亦明法律。”;“延年论议持平,合和朝廷”;“延年为人安和,备于诸事,久典朝政,上任信之,出即奉驾,入给事中,居九卿位十余年。”
推荐单位:南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