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传统法律文化遗存:鸟形杖首饰
所属年代:秦汉时期 |
详细位置: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8号河南博物院 |
法治相关:鸠杖首是古代老者扶杖的顶端装饰,汉代政府将它颁发给70岁以上有功德的老人,以示奖慰。皇帝以诏书的形式将这种尊老措施上升为法律,成为中国最早的养老制度。 |
详细介绍:![]() 鸠杖首是古代老者扶杖的顶端装饰,形为鸠鸟,称为王杖,也叫鸠杖。古时以赐杖为一种礼节与褒奖。鸠鸟是不噎的鸟,以鸠鸟饰杖首意为祝老人饮食顺畅,不受噎呃,保证健康长寿。 此外,“鸠”与“九”为同音,古代两字通用。又因九是个位最高的数,象征极高、极多、极长、极大之意。汉代政府将它颁发给70岁以上有功德的老人,以示奖慰。皇帝以诏书的形式将这种尊老措施上升为法律,成为中国最早的养老制度。 |
推荐单位:郑州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