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传统法治人物:李保殷

生成海报分享 年代:五代十国 地市:洛阳 浏览:
所属年代:五代十国
关联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籍贯/祖籍:河南省洛阳市
身份标签:后梁大理寺卿
关联典籍:《刑律总要》 《毛诗》
生平简介

李保殷(?-929),河南洛阳人也。昭宗朝,自处士除太子正字,改钱塘县尉。浙东帅董昌辟为推官,调补河府兵曹参军,历长水令、《毛诗》博士,累官至太常少卿、端王傅。

入为大理卿,撰《刑律总要》十二卷;与兵部侍郎郗殷象论刑法事。左降房州司马。同光初,授殿中监,以其素有明法律之誉,拜大理卿;未满秩,属为人所制。保殷曰:“人之多辟,无自立辟。”乃谢病以归,卒于洛阳。

资料来源:《旧五代史 · 后唐 · 列传二十》

历史评价
推荐单位:洛阳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