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传统法治人物:邓颖超

生成海报分享 年代:近现代(1912-1949) 地市:信阳 浏览:
所属年代:近现代(1912-1949)
籍贯/祖籍: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
身份标签: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
生平简介

邓颖超,女,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邓颖超同志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著名社会活动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邓颖超主张男女平等、妇女解放、妇女参政等,这些思想对革命战争时期的妇女运动和新中国成立后妇女权益保护工作都有着重大影响。为了争取妇女的权益与自由,她积极参与并主导起草了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为妇女争取了婚姻自由等重要权益的法律保障。她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毫无保留地奉献了自己的一切。她是20世纪中国妇女的杰出代表,也是中国妇女的骄傲,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声誉,深受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法治思想

为了争取妇女的权益与自由,她积极参与并主导起草了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为妇女争取了婚姻自由等重要权益的法律保障。

法治轶事

1923年3月24日,她的女师同学、觉悟社社员张嗣婧受封建婚姻制、封建家庭的迫害去世。张嗣婧的悲惨遭遇,是当时中国千千万万妇女命运的一个缩影,引发邓颖超对妇女解放问题的一系列思考。她号召女权同盟会的会员们行动起来,担负起改造社会环境的责任,为受压迫妇女提供援助。这些对鼓舞妇女奋起与旧礼教、旧家庭抗争起了一定作用。由于当时社会少有人注意妇女问题,在李峙山、邓颖超等人的筹备下,1923年4月25日,研究妇女问题的团体——女星社成立,女权运动同盟会直隶支部的主要成员大部分加入女星社。该社的宗旨为:“实地拯救被压迫妇女;宣传妇女应有的革命精神;力求觉悟女子加入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并出版刊物《女星》。

历史评价:邓颖超同志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著名社会活动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她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毫无保留地奉献了自己的一切。她是20世纪中国妇女的杰出代表,也是中国妇女的骄傲,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声誉,深受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推荐单位:信阳市司法局